依法推进我市小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的调查与建议
根据市政协今年重点工作安排,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在市政协刘刚副主席的带领下,就我市小流域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。现报告如下:
一、我市小流域环境污染治理情况
“十二五”以来,特别是国务院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即“水十条”出台之后,遂宁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市、县(区)环保以及农业、住建、水务等部门协调配合,通过开展重点流域工程治理、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、严格执法控制污染排放等手段,开展小流域环境污染治理,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。
二、我市小流域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
一是污染形势依然严峻。首先,农村小规模养殖户布局分散,环保投入和管理差,对流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。其次,乡镇生活污染、农业生产污染涉及面广,治理难度大。
二是监管机制尚不完善。相关职能部门环保管理职责不明、监管权限模糊。考核机制不完善,偏重对环保监管部门考核问责,忽视对事前污染监管问责。各流域上、下游之间缺乏生态补偿和治理工作协调机制,没有形成联动治理。
三是资金投入难以保障。城区、乡镇地面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不配套,污水收集率低,加之运行经费缺乏保障,管理人员难到位。
四是环保意识仍然淡薄。有的干部对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树立不牢,缺乏工作主动性;有的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不落实,重生产轻治理;部分乡镇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,生活污水、垃圾随意排放和丢弃。
三、意见与建议
(一)强化治理责任落实。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“抓环保,就是抓发展”的责任意识。二是健全完善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,失职追责”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机制,逗硬奖惩。三是明确乡镇监管职责权限,健全乡镇监管机构,落实专兼职人员。四是改进考核办法,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和污染治理考核问责,努力构建职责明晰,责任落实,奖惩分明工作新格局。
(二)健全监管协调机制。健全完善县(区)、乡镇两级跨区域,跨部门的小流域污染防控协调机制,构建多方参与,上下联动,齐抓共管、高效运行的治理协调机制。
(三)坚持科学规划引领。一是坚持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,全域规划、分类指导,突出重点、梯次推进的原则,将产业结构调整与污染治理工作有机结合,着力构建治污体系和长效机制。二是大力推进“种养结合”清洁生产模式,推广农村能源沼液施肥技术,发展生态农业、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,有效防治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因施用农药等有害物质对河水的污染。三是注重城乡地下排污管网系统规划,结合“海绵城市”建设,统筹治理市城区小流域污染问题。
(四)构建投入保障机制。要正确处理好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,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落实相关配套政策,加大资源整合力度,认真解决乡镇管网不通、雨污不分这一突出问题。
(五)加大依法防控力度。把环境保护纳入优先地方立法计划,加快我市小流域污染防治地方立法,依法管控污染排放。严格环境准入“门槛”。依法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审批,确保项目开工时环保设施建设图纸、环保措施和资金、环境监理“三到位”。加大明查暗访监督力度,实行重点区域网络监控全覆盖。增强社会环保意识,强化社会监督,实行污染排放有奖举报,加大违法行为和责任追究的处罚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