遂宁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联系会议制度
遂宁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联系会议制度
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专委会之间的联系,统筹协调市政协各工作机构的工作,特制定以下制度。
一、会议目的
围绕市政协的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和开展调查、视察等问题,互通情况,协调配合,促进政协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,更好地发挥专委会的作用。
二、会议召开
由市政协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或秘书长主持会议,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。如有特殊情况,可临时召集会议。
三、参会人员
市政协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席,市政协秘书长、副秘书长,研究室主任,各专门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。根据会议需要,可安排市政协有关科、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
四、会议主要内容
(一)通报已开展的工作情况,交流重要信息。
(二)就近期将开展的调查、视察和重大活动等进行研究协调、安排落实方案。
(三)对市政协工作及市政协机关工作带共同性的问题进行探讨。
五、会议准备
市政协办公室会前一周发出通知,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会。会后可根据情况编发《会议纪要》或《政协要情》。